行业资讯第二十四期

2021.10.1-2021.10.31相关产业政策梳理
板块 信息重要性 公司业务关联板块 发布时间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政策要点
生态修复 ★★ 生态修复+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色防控 2021年10月1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八)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统筹考虑生态系统完整性、自然地理单元连续性和经济社会发展可持续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科学规范开展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恢复物种栖息地。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珍稀濒危物种种群、极小种群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复原力。
(十七)
规范生物多样性友好型经营活动。引导规范利用生物资源,发展野生生物资源人工繁育培育利用、生物质转化利用、农作物和森林草原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绿色产业。进一步扩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乡村振兴相协同的示范技术、创新机制等应用范围。制定自然保护地控制区经营性项目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鼓励原住居民参与特许经营活动,在适当区域开展自然教育、生态旅游和康养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生态产品体系。
★★★ 生态修复+垃圾处理+废弃物资源利用+智慧物业 2021年10月21日 《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 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保护城市山体自然风貌,修复江河、湖泊、湿地,加强城市公园和绿地建设,推进立体绿化,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
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提高镇村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厕所粪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实施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推进生态清洁流域建设,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
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建立健全“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城市体检评估制度,强化对相关规划实施情况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基础设施效率、生态建设、污染防治等的评估。
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管理,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
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 碳达峰+园区建设+废弃物资源利用+垃圾处理+生态修复+矿山修复+绿色防控 2021年10月24日 《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 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行动、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各地区梯次有序碳达峰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模块提出:
1.
推进产业园区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组织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废物综合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工业余压余热、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到2030年,省级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2.
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和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矿、共伴生矿、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废为重点,支持大掺量、规模化、高值化利用,鼓励应用于替代原生非金属矿、砂石等资源。加快推进秸秆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储运体系,严格禁烧管控
4.
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扎实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覆盖全社会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全面实现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降低填埋比例,探索适合我国厨余垃圾特性的资源化利用技术。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模块提出:
2.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扩大林草资源总量。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提高森林质量和稳定性。加强河湖、湿地保护修复。加强退化土地修复治理,开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到2030年,全国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
4.
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替代计划,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 碳达峰+生态修复+碳排放权 2021年10月24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九、持续巩固提升碳汇能力
(二十三)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退耕还林还草成果,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持续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加强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强化湿地保护。整体推进海洋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升红树林、海草床、盐沼等固碳能力。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提升生态农业碳汇。积极推动岩溶碳汇开发利用。
十二、完善政策机制
(三十三)
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建设完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逐步扩大市场覆盖范围,丰富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完善配额分配管理。将碳汇交易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立健全能够体现碳汇价值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企业、金融机构等碳排放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快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加强电力交易、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的统筹衔接。发展市场化节能方式,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综合服务。
★★★ 低碳试点+碳排放权+水治理+有机肥+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绿化建设+生态修复+垃圾处理+ 2021年10月29日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规划》坚持源头治理、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及改革创新四大基本原则,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以美丽江苏建设为总目标,围绕碳、水、大气、土壤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任务,部分内容如下:
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深化国家和省级低碳城市、低碳城镇、低碳园区建设,研究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和建设指南,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城镇、社区、园区、企业等积极开展碳达峰先行区、碳中和示范区创建,探索建设“碳中和”示范工程,建设一批“近零碳”园区和工厂,攻克一批低碳零碳负碳技术,加快形成符合我省特色的“零碳”发展模式。--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按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的统一部署,完成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系统的联建,有序开展配额分配、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工作。健全碳排放配额分配和市场调节机制,建立市场风险预警与防控体系。将碳排放纳入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电力、航空等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加强碳排放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机构管理。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体系--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实施重点作物绿色高质高效行动,鼓励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积极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持续开展试点示范,探索构建农牧(渔)循环、种养结合等绿色低碳发展模式。深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支持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先导区建设。--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鼓励环保龙头企业、成长性强和科技含量高的科技型环保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支持节能、低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先进装备和产品研发制造和推广,培育一批高水平的节能环保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增强国有资本在全省治污攻坚战中的带动力。--构建绿色供应链体系。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健全水环境质量改善长效机制--强化“三水”统筹管理。因地制宜推进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完善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
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全面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加快推进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活水循环、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黑臭河段和支流清理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效果。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控制城市地表径流污染。编制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方案,实施农村生活污水社会化治理试点县建设,分类推进治理。
强化农业面源及农村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推动农药购买实名制、重要水体周边化肥限量使用,建设一批绿色防控和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到202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施用量实现负增长。加强废旧农膜及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体系建设,探索农作物秸秆等农村有机垃圾就地生态化处理模式。到2025年,废旧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测评价良好以上等级率达90%以上。--强化养殖业污染治理。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行动,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生态化治理技术,健全粪肥还田监管体系和制度,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
构筑生态安全屏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为载体,实施区域生态系统综合治理修复、土地整理与土壤污染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生态健康保护、矿山环境治理修复等系统修复工程,打造一批生态环境修复示范样板区,继续推进省级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支持徐州市贾汪区建设国家级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区。--加强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依托江河湖海地理优势,构筑沿江、沿海、大运河、淮河等重要生态廊道,加快丘陵、湖泊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建设,推进林地、绿地、湿地系统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深入开展绿色江苏建设,持续实施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巩固长江两岸造林绿化成果,实施沿海、沿黄河故道造林绿化工程,加快推进森林(林木)质量提升,深化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全面推行林长制。推进河湖休养生息,加快重点湖泊区域退田(圩)还湖(湿),实施重塑自然岸线、减少渠底硬化、开展河道护岸生态化改造、打通断头河(浜)等生态修复措施,提高河湖生态系统自净能力。持续开展矿山复绿和山体绿化,有序推进重点采煤塌陷区、特大露天矿坑综合治理,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矿山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徐州市建设国家级“无废城市”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关键指标体系,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深入落实
长三角地区绿色发展、长江经济带大保护、一路一带环境合作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全面推进区域绿色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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